近年來,我國出現了不少因醫療廢水違法直排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提出了醫療機構必須安裝使用專業醫療污水處理設備的要求,以從源頭上減少醫療污水的污染問題。
經過有關部門和醫療機構近年來的共同努力,我國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不斷完善,對防治水污染、防控疾病傳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與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比,還存在部分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不健全、設施運維管理不完善、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法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為加快補齊設施建設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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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傳染病醫療機構、20張床位及以上的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相關規定,并參照《醫院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9,以下簡稱《規范》)要求,科學確定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工藝,確保出水達標排放。20張床位以下的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二、加強日常運維管理
醫療機構應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填報排污登記表,并落實載明的各項生態環境管理要求。要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納入醫療機構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臺賬制度,落實崗位職責,規范記錄進出水水量、水質、消毒藥類型和使用量等信息。
醫療機構要切實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做好污水收集、處理、消毒等工作,確保達標排放。地方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污水收集、處理和消毒。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做好醫療污水排放的環境執法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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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污水處理處置方面的實際困難,地方生態環境、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依托現有監管平臺,對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處置等情況進行排查,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醫療機構污水收集、處理、排放全鏈條監管。
各省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部門、軍隊有關單位,于2022年6月底前,向衛生健康委、生態環境部、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報送本地傳染病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污水處理問題清單及限期整改工作方案,自2022年起,于每年12月底前報送本年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中科瑞沃醫療污水處理設備)
通過中科瑞沃的分享可以看出,醫療污水的處理問題屬于有關部門重點關注的一環,醫療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直接排放不僅會對環境造成破壞,還可能會使人體感染疾病。因此中科瑞沃建議,選擇市面上較為智能的醫療污水處理設備,無需專人值守也可將醫療污水100%達標排放,大大提高了污水處理效率,減少了環境污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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