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環保部門雖加大了環保監察力度,但仍然避免不了部分企業存在僥幸心理,導致重金屬廢水偷排事件層出不窮。此前佛山一企業因為偷排廢水8萬噸被判賠償超過700萬,累積排污時間626天,下面中科瑞沃帶大家一起了解下事情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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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將五個生產車間租給五個租戶用于鋁制品生產、加工,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按用水量收取污水處理費,佛山市環境保護局對金業公司及其出租的各車間進行了廢水抽樣檢查,發現金業公司存在偷排行為,將部分生產廢水通過3個偷排口排出至廠界外的集水池,并設置了一條PVC管將集水池內的廢水外排。
隨后,環境保護部門展開調查,經核算,確定金業公司每天的廢水量為127.8噸,確認廢水的總排放時間為626天,最終確認金業公司排放鎳、鉻超標的廢水量為80002.8噸。
佛山市檢察院向法庭提出五個訴訟請求:金業公司停止污染環境的行為;金業公司在佛山市市級以上媒體就其非法排污損害環境公益的行為賠禮道歉; 金業公司承擔環境修復費用181萬多元;金業公司承擔生態環境功能損害費用543萬多元;金業公司承擔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費用1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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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庭審,廣州中院認為,證據表明金業公司已經存在排放鎳、鉻超標廢水的行為,應立即停止排放鎳、鉻超標廢水的行為。本案的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混合稀釋后經東南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匯入汾江河,屬于“不能通過恢復工程完全恢復的生態環境損害”的情形,按照廢水總排放量、治理單價和生態環境損害計算,支持佛山市檢察院要求金業公司賠償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服務功能損失543萬多元的訴請。
該案的生態環境損害不能通過恢復工作完全恢復,公益訴訟起訴人以虛擬治理成本181萬多元確定修復費用的主張,是金業公司應賠償環境修復費用的最低限度,金業公司應該支付環境修復費用。
(中科瑞沃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通過中科瑞沃的分享可以看出,金業公司將大量鎳、鉻超標的廢水排入汾江河,嚴重觸犯了法律,也危害了生態環境的發展,令人痛心疾首。中科瑞沃認為,對于某些排污單位來說,污水處理設備的使用是非常有必要的,當下的污水處理設備大多為智能化操作,無需專人值守即可將污水達標處理,且能夠實現有水運行污水待機的功能,省時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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