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問題一直是各地有關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近年來各地生態環境廳加大了監察力度,情節惡劣者依法追責,違法排污的現象逐漸減少,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穩定經濟增長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環境經濟政策,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了生態環境領域免罰和從輕處罰的典型案例,下面中科瑞沃帶大家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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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南京小洋人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不予處罰案
南京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該單位正在排放廢水,委托第三方監測公司對該單位污水總排口外排水進行采樣,監測結果顯示污水總排口廢水pH值為9.5,超過該排口排污許可濃度限值。
事發后,該單位立即停止廢水排放,進行排查整改。發生問題后及時改正,且廢水排向集中污水處理廠,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經集體研究決定對該單位此次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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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常州市高振塑膠有限公司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從輕處罰案
常州市天寧生態環境局發現常州市高振塑膠有限公司生產中有冷卻廢水產生,硫化工段建有硫化池2個,硫化冷卻廢水通過硫化池下方的鐵管排向廠區北面車間外廠內水塘。經調查,該單位擬處罰款45萬元。該單位主動開展生態損害賠償工作,但因受疫情等因素影響,資金周轉十分困難,隨后常州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依法對該單位從輕處罰,于2022年7月14日對該單位下達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25萬元。
通過中科瑞沃的分享可以看出,對積極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給予企業適度容錯糾錯空間,引導企業積極改正違法行為。同時,中科瑞沃也建議各大企業,選擇合適的污水處理設備,將有毒有害的生產廢水進行消毒凈化處理,污水直排觸犯法律,遵紀守法才能守住我們的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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